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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七门核电厂1、2号机组厂外辅助电源线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项目名称:浙江金七门核电厂12号机组厂外辅助电源线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项目类型:电力类-输变电工程

建设单位:中核浙能能源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

公示说明: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核浙能能源有限公司委托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浙江金七门核电厂12号机组厂外辅助电源线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对于公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将及时给予解答和处理。

建设内容:新建37.90km架空线路等及其他附属工程。

工程投资:总投资39942万元,其中土建投资0万元。

附件:浙江金七门核电厂12号机组厂外辅助电源线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浙江金七门核电厂1、2号机组厂外备用电源线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公示稿.pdf